mobile-bet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化的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1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发电〔2015〕47号)和《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的通知》(六盘水电政办〔2015〕16号)的要求,我局积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梳理,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由局长、分管领导及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承办本单位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职责。同时建立责任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对所提供的政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坚持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统筹部署,同步研究、同步推进,建立良性的工作机制,增强公开实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更好地促进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
二、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时效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本单位把重大决策、权力运行、土地出让、行政审批、登记发证、行政处罚等事项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按照“编辑、审核、公开、建档”等流程展开工作,绘制公开流程图,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机制。同时,认真处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质询、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答复。
在公开时效上,做到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重大决策、权力运行全程公开,重要事项事前公告、结果公示,公开时间、时限都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及相关信息保密制度,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责任制,做到分管领导审查、专门机构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总体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覆盖面广,传递速度快的特点,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77条,其中工作动态623条,公告公示47条,征地信息74条。同时还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发布信息476条。
(二)公开方式
1.我局的政府信息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为主体,设立“部门概况”、“国土动态”、“国土资源”、“公示公告”、“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法规文件”等栏目,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增强国土资源政务公开透明度。同时,我局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有关信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我局在办公楼大楼外墙安装液晶显示屏,在楼道显目处设置公开栏,办事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将机构设置、办事流程、服务事项等信息予以公开,印制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摆放在政务服务大厅,供群众查询。
3.我局开通了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公开内容
一是公开本局行政职能、行政管理方式、行政执法范围、职责范围和权限等;
二是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及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等;
三是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行政处罚项目及其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执法情况等;
四是公开土地管理重大事项,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开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等;
五是公开地质矿产管理重大事项,包括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采矿权出让招拍挂、地质灾害防治等;
六是公开党务工作,包括领导分工、廉洁建设、创新争优、党员发展等;
七是公开办事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公开办事指南、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社会服务承诺事项及服务标准、办事结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落实情况等。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开设了网上受理系统、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受理等多种渠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南中明确了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受理流程等,并有专人负责各受理渠道的申请情况,由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交由具体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进行答复。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信函申请、网络申请分别收到申请公开信息1条,共2条申请公开信息已按时限回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比较完善,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不足,对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的了解有待提高,没有及时更新主动公开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网站的建设还需继续完善,与群众的交流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进一步分析研究,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网站建设,不断学习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加大力度做好国土资源信息公开工作。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5 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7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7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7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