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盘县板桥镇恒通石材厂顺居屯村饰面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做好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我局从市级地质环境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盘县板桥镇恒通石材厂顺居屯村饰面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评审,现将评审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编制单位: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二总队。
二、送审单位:盘县益路城石料有限公司。
三、送审方案:《盘县板桥镇恒通石材厂顺居屯村饰面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四、审查结论:《方案》提交的文本、图件、附表及其他资料等成果质量总体符合《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TD/T0223-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2011)等规程和标准,编制单位已按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同意报告通过评审。
五、公示期限: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
六、其他:如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请与mobile-bet地质环境科反映。联系电话:0858-823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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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